重點解讀
根據最新的勞動部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台中雇主在聘用外籍專業人才時,必須遵循新的勞工退休金提繳規定。這一變化意味著雇主不僅需為外籍專業人才提供基本薪資,還須每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到勞保局。這將增加雇主的用人成本,但同時也能吸引更多專業人才長期留在台中工作。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外籍看護的引進過程中,曾遇到一位雇主未能及時申報退休金,導致後續受到勞保局的處罰。這位雇主因對新規不夠了解,而錯過了申報期限。經過我們的協助,雇主最終完成了申報並獲得了減免處罰的機會。這讓我們深刻體會到,對於新規的及時掌握和有效執行對於雇主至關重要。
雇主行動建議
- 了解並熟悉勞退新制的具體要求,尤其是對於外籍專業人才的適用情況。
- 建立內部流程,確保在法定期限內提交退休金提繳報告及相關文件。
- 定期與台中人力仲介保持聯繫,獲取最新的法規資訊和建議。
- 為外籍移工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財務諮詢,以減少未來的風險。
容易踩到的雷
- 忽視新法規的生效時間,導致未能按時申報。
- 未能妥善保管相關文件,如聘僱許可函和居留證影本,可能影響申報的順利進行。
───
📞 需要諮詢台中外勞仲介、家庭看護或移工相關問題?歡迎聯繫環久國際機構,30 年實務經驗為您把關。
───
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2日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勞退新制,雇主應依法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根據資料,截至115年2月底,就業金卡約有15,924人、外國專業人員57,724人。
勞保局說明,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之前已納入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勞退新制,又為強化專業人才長期留臺誘因,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4條自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將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也一併納入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表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專業人才,如係於外專法修正施行(115年1月1日)前已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修法施行後如欲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應於修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即115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表明,屆期未選擇者一律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提醒,雇主應於115年7月15日前,向勞保局申報溯自115年1月1日或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雇主為適用勞退新制之專業人才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時,應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其居留證影本及專業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或由單位出具聘僱專業人才聲明書),向勞保局辦理提繳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