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擬放寬彈性育兒假範圍至8歲民眾黨堅持12歲 無共識擇期再協商

> 來源：環久國際機構 | 作者：wpw.design | 發布：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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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10月8日報導】臺灣新生兒人數持續下探，為支持育兒家庭，行政院提出《性工法》、《就 [&#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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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解讀

近期勞動部提出的彈性育兒假政策，將對台中地區的雇主產生重要影響。雇主必須注意到，雖然育兒假適用範圍已擴大至8歲以下兒童，但仍需留意政策的最終通過情況及相關配套措施，尤其是對於人力資源管理及外籍移工的影響。這可能會影響到雇主對於外籍看護及移工的需求安排，特別是在家庭照護及工作排程上。

### 雇主行動建議

- 定期更新人力資源政策，確保符合最新的勞動法規。

- 評估家庭看護及外籍移工的需求，根據育兒假政策調整工作安排。

- 與台中人力仲介合作，尋求專業建議以有效管理人力資源。

- 加強與員工的溝通，了解他們對育兒假政策的需求及影響。

### 容易踩到的雷

不少雇主會誤以為育兒假政策不會影響到外籍移工的工作安排，實際上如果員工選擇請假，將可能導致人力資源配置的困難，影響整體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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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10月8日報導】臺灣新生兒人數持續下探，為支持育兒家庭，行政院提出《性工法》、《就保法》多項修法草案，立院衛環委員會8日召開黨團協商；就育兒減少工時部分勞動部提出企業獎勵方案，產假維持增至12週，但擬將產檢假提高至10天，獲得支持。彈性育兒假部分，勞動部再放寬至適用8歲以下兒童家長，但尚未達共識，相關條文保留擇期再審。

針對將育嬰留停擴大適用範圍並改為育兒假，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由於先前審查時多位立委反應幼兒升上國小低年級需要銜接適應、課後安排等尚未穩定，臨時緊急狀況較多，經過勞動部內部討論並與企業討論，提議將原先草案6歲的上限提高至8歲，可彈性請假日數仍維持每一子女60日(雙親120日)，但子法會提出配套限制級端情形。

對於勞動部放寬適用範圍，朝野立委多給予肯定，但因民眾黨仍堅持希望將適用範圍擴至12歲以下，因此相關條文仍保留。

## 勞動部提獎勵計畫 補助育兒減工時

而針對現行性工法第19條規定，30人以上單位受雇者育有3歲以下子女可提出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無薪)，未滿30人由勞雇雙方協商。多位立委提案延長適用年齡、政府補助減少工時薪資。

為回應相關提案及部分立委提出的附帶決議，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已提出勞工減少工時的企業獎勵補助計畫，並已編列60億元經費納入116年度預算。他也表示因19條為強制性條文，若修法恐造成企業人事管理困難，希望先透過獎勵計畫讓勞資合議減少或彈性工時的門檻降低，暫不更動法條。

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琦雅說明，獎勵補助計畫不分企業規模，包含員工減少1小時工時不減薪(帶狀)，勞動部給予企業工資補貼，也提供職帶津貼(單日8百元)；如果企業將彈性調整工時(比如上班時間延後)、居家或電傳等工作方式納入人事制度中，也提供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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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勞動部提出的替代方案朝野達成共識，相關條文維持現行內容、不予增訂。

針對立委提案增加家庭照顧假天數、並且補貼薪資，洪申翰表示，這波修法先聚焦於育兒的請假需求，修法後提供可單日請的有薪育兒假已提供蠻大空間，可回應照顧需求。

## 產假增至12週 產檢假擬增至10天

他也指出由於家庭照顧假範圍較廣，若採有薪制每位勞工平均請3天就需要4百億元經費，希望先不更動家庭照顧假規定。但也提出可將家照假以小時請明確入法(目前採函釋)，並將學校活動納入請假事由。該條文由於民眾黨仍堅持其版本，因此暫時保留。

針對提高產假部分，行政院草案為8週增至12週，而部分立委則提出增至14週版本。洪申翰表示國際上如ILO建議14週產假，是從懷孕起算，比較像臺灣的產假加上產檢假，希望能將這兩者一起考量。因此提出折衷方案，將產檢假增加到10個工作天(因無法含括例休)，與產假加總趨近於國際標準，他也強調臺灣的產檢假、產假都是給予全薪，較日韓等國際制度相對優渥。

立委陳菁徽則表示，因為懷孕生產突發狀況較多，若未能用完產檢假如何處理，可否合併計算？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可再研議法規細節。該條文亦保留，由勞動部研訂方案下次提出，保留條文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