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隨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特別加保制度的推出,台中雇主面臨新的挑戰與機會。此制度專為短期、臨時或非典型工作的勞工設計,提供職災保障,顯示出對勞工安全的重視。對於雇用外籍移工或家庭看護的雇主而言,這不僅是法規的遵循問題,更是保障工作安全與雇主責任的必要措施。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一家台中建築公司的時候,發現他們雇用的移工多數為短期工,並未參加職災保險。在某次工地事故中,因缺乏保障,雇主承擔了高額的賠償責任。經過這次事件後,他們迅速採取行動,為所有受僱的移工申報特別加保,確保不再重蹈覆轍。這個案例提醒我們,法規遵循不僅是責任,更是風險管理的關鍵。
雇主行動建議
- 立即評估並確認您目前雇用的勞工是否符合特別加保的適用範圍。
- 利用勞保局提供的加保管道,為所有短期或臨時工作者進行加保。
- 建立內部安全措施與健康檢查程序,以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
- 定期進行職災保險的培訓與宣導,提高勞工的安全意識。
容易踩到的雷
雇主常見的錯誤之一是忽視短期雇員的職災保障,這可能導致未來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此外,部分雇主可能誤以為只要雇用的勞工為外籍人士,就不需要再考慮加保問題,這是錯誤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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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10日報導】隨著勞動型態日益多元及零工經濟快速發展,愈來愈多勞工從事短期、臨時或非典型工作。為保障這類勞工的工作安全,勞動部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提供自然人雇主、平台工作者及部分非受僱童工參加職災保險的管道;截至115年3月底,特別加保制度累計45萬4,021名被保險人,顯示制度逐漸受到勞工與雇主重視。
因應零工經濟發展 三大對象加保
勞動部說明,近年來營建工程業常見工程層層轉包,小型工程多由個人承攬;此外,也有不少勞工利用下班或假日時間兼職從事平台外送等工作。由於這類工作型態未必適用一般受僱勞工加保機制,因此《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特別建立「特別加保制度」,讓相關從業人員也能獲得職災保障。
勞動部指出,特別加保制度適用對象分為三類,勞工可於工作前,透過勞保局提供的簡便加保管道,即統一超商ibon機台、勞保局官網(https://mes.bli.gov.tw/mes)或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擇一管道申報參加災保:
一、自然人雇主及其受僱勞工,例如營建工程業工頭及其僱用的點工,可由雇主為自己及受僱勞工申報加保。
二、實際從事勞動的人員,例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可自行申報加保。
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45條第4項規定提供勞務、但非受僱關係的童工,例如拍攝廣告的童星,可由受領勞務者代為申報加保。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115年3月底止,特別加保累計申報單位達26萬1,592家,被保險人數達45萬4,021人。其中,以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22萬7,631人最多,占總投保人數50.1%;其次為實際從事勞動的人員20萬6,261人,占45.4%。
若與制度上路初期相比,成長幅度相當明顯。115年3月單月特別加保申報單位數達1萬1,835家、被保險人數1萬8,998人,較111年5月開辦首月的1,741家申報單位及2,672名被保險人大幅增加,反映愈來愈多勞工透過特別加保制度取得職災保障。
繳納保費才生效 可事先預約加保
勞動部提醒,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並非自申報時立即生效,而是自保險費完成繳納的實際時間起算。因此,自然人雇主及勞工務必在工作開始前完成申報及繳費程序,才能即時獲得職災保險保障。
此外,若已事先確定工作日期,也可於工作日前10天透過特別加保管道辦理預約加保。待保險費完成繳納後,保險效力將自指定日期起生效,方便從事短期或臨時工作的勞工提前規劃保障。
勞動部強調,特別加保制度是因應多元勞動市場的重要保障措施,無論是營建點工、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或其他非典型工作者,都可透過簡便管道取得職災保險保障,呼籲有需求的勞工及雇主善加利用,在工作前完成投保程序,降低職災風險帶來的衝擊,維護工作與生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