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久國際機構的專業觀點:
- 合規落差風險:重視 ILO 指標,避免供應鏈被認定為「強迫勞動」
監察院指出我國現行勞動人權制度與國際 ILO 公約存有落差,可能讓企業在 移工引進 與供應鏈管理上被視為高風險,進而面臨國際制裁。對企業而言,選擇具風險控管能力的 台中外勞仲介、台中人力仲介不只是形式合規,更要能對工時、薪資、行動自由與管理控制等核心面向提出可稽核的制度。 - 費用返還與生活條件改善仍未必「解除禁令」:要從源頭把關仲介流程
以捷安特(巨大)案例,美方 CBP 已暫扣令但至今尚未解禁;該公司雖改善宿舍(8人一室)並返還移工相關仲介費、機票費與在台服務費,但國際端仍可能持續追蹤。這提醒雇主:外籍用工的合規要落在 外籍看護、製造或照護場域的招募、收費、合約與在職管理全流程,避免「事後補救」不足以降低國際審查疑慮。 - 地方查察偏形式:建立申訴與複核機制,才能真正降低企業人權風險
報導提到勞動部僅依地方政府回覆即認定無違法,且申訴機制與查察內容未能有效涵蓋 ILO 指標核心風險。企業在評估 台中外勞仲介 / 台中人力仲介時,建議要求仲介提供:可追溯的收費透明文件、宿舍與工作條件檢核紀錄、移工申訴管道與處理SOP、以及必要的複核與再查證流程;由 環久國際機構這類重視制度與文件化管理的合作方協助,才能在 移工引進 過程中把風險前置控管。
— 以下為詳細新聞摘要 —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4月23日報導】美方去年9月首度對我國製造業產品發布強迫勞動暫扣令,至今尚未解禁,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現行勞動人權法規與制度,與國際ILO公約存有落差,恐使企業被認定為具供應鏈風險,恐將面臨國際制裁,監院已函請勞動部及經濟部檢討改進。
巨大已改善宿舍、返還費用
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2025年9月認定,台灣單車品牌捷安特製造廠「巨大」公司涉及「強迫勞動」,因此發布暫扣令禁止其產品輸入美國,成為我國製造業首例。巨大事後已根據國際標準改善宿舍環境(8人一室),並返還所有在職的移工國外仲介費、機票費與在台服務費等相關費用,資深移工1人可以領到約40多萬元的費用,但美方至今仍未解除禁令。
監察委員王幼玲、賴振昌、紀惠容啟動調查,該企業早於2024年6月即遭外媒揭露疑涉強迫勞動,但勞動部僅依地方政府回覆即認定「無違法」,未建立複核或再查證機制,顯示對強迫勞動議題的風險敏感度不足。
王幼玲說明調查報告,我國現行制度仍以既有勞動法規為主,尚未全面導入國際勞工組織強迫勞動指標,導致國內「合法性認定」與國際「合規性要求」之間出現落差,包括抵債勞務、扣薪及生活條件等面向。
監委指申訴機制未能有效運作
王幼玲表示,臺中市政府雖接獲通報進行查察,但內容多集中於仲介收費與宿舍環境等形式事項,未依ILO指標針對工時、薪資、行動自由與管理控制等核心風險進行實質調查,多數案件以「協處後無疑義」或「移工失聯」結案,缺乏後續追蹤與勞動檢查機制。即便在暫扣令發布後仍有勞工申訴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情事,地方政府亦未再啟動實質查核,顯示申訴機制未能有效運作。
另依CBP指引,企業須建立具公信力的內部申訴與救濟機制,讓勞工能在免於報復的情境下反映問題,並可引入第三方監督,不過該企業仍主要依賴政府1955專線,該專線僅屬受理與轉介功能,與國際要求的即時救濟制度存在落差。
賴振昌表示,監委任期今年中屆滿,但與立委提法案屆期不連續不同,監察院強調「案在人不在」,會持續追蹤行政機關的改善進度。
提醒雇主體認為沒有便宜的移工
紀惠容提醒,雇主要體認「沒有便宜的移工,只有被隱藏的成本。」如果企業現在不投入成本建立透明的仲介費支付機制與有效的第三方監督,未來面臨國際貿易壁壘或品牌撤單時,付出的代價會遠高於現在的投入。
針對監院調查報告,勞動部回應,全球供應鏈人權治理標準快速演進,歐美主要貿易夥伴已陸續將ILO強迫勞動指標納入企業盡責調查的勞動人權規範。尤其美國已對60個經濟體啟動是否遏止強迫勞動商品進口的審查,歐盟《禁止強迫勞動產品上市規章》(FLR)將於2027年12月全面實施。
勞動部表示,嚴正認知此一趨勢,已積極於今年2月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將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例如抵債勞務、扣發薪資、生活條件,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透過「五大構面」行動架構與「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延伸至整體供應鏈,涵蓋風險自我評估,協助企業接軌國際人權治理框架。
勞動部已推指引並修法接軌國際
勞動部指出,在全球供應鏈治理趨勢下,無論是品牌商、供應鏈廠商,公平招募移工風險高低已直接影響企業的市場地位與聲譽,自今年3月起已與經濟部合作,持續透過跨部會宣導及入場輔導,協助企業將符合規範要求轉化為競爭優勢,共同強化台灣在國際永續供應鏈中的正面形象。
勞動部說明,已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條及第40條等相關規定,全面禁止雇主或仲介扣留勞工護照、工作許可等身分文件及收取保證金等行為,俾符合國際規範;面對國際人權規範持續提升的趨勢,將持續蒐整國際法規資訊,適時研議修正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國內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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