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隨著觀光署對外國實習生的語言能力證明標準進行調整,這將對台中地區的雇主,尤其是涉及接收外籍實習生的行業,產生顯著影響。新規定要求外籍實習生必須具備基本的中文或英文能力,並強調語言測試的公信力,這不僅提高了雇主的甄選標準,也可能影響到外籍實習生的引進流程。雇主需要重新檢視自身的招募條件及流程,以確保符合新規要求。
環久實務觀察
在我們處理台中外勞仲介的案件中,曾有一家旅館因為未依規定檢視外籍實習生的語言能力證明,導致新入職的實習生在實際工作中無法有效溝通,影響了服務質量。經過後續調查,發現該生的語言證明是來自不具公信力的測試機構。這一事件不僅讓雇主承擔了額外的成本,還影響了旅館的聲譽,最終他們選擇與我們合作,進行更為嚴格的甄選程序。
雇主行動建議
- 確認外籍實習生的語言能力證明是否符合新規定,選擇公信力測試機構的考試成績。
- 建立一套內部審核機制,以便在招募外籍實習生時能夠即時檢查其語言能力。
- 加強對外籍實習生的語言訓練,尤其是在入職前提供基本的中文或英文課程。
- 定期檢視和更新招募流程,以確保所有程序與最新的法律法規保持一致。
容易踩到的雷
雇主在引進外籍實習生時,常見的錯誤是忽視語言能力證明的來源和公信力,導致後續的溝通障礙。此外,有些雇主可能會低估對實習生的語言培訓需求,這會影響工作效率和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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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2月11日報導】旅館實習生新制今年上路,提高外國實習生的語言能力門檻,但日前傳出有實習生實際能力與語言能力證明有落差的狀況,交通部觀光署近日更新實習規範問答集,說明將從3月起縮小合格語言能力證明的範圍。
觀光署今年修正旅館實習生規範,實習單位給予學生的獎助金及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布的最低工資,此外也明定實習時數上限,並要求外國實習生必須具備基本的中文或英文語言能力。
非英語系國家的外國學生必須取得華語能力測驗(TOCFL)或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CEFR)A1以上的語言能力證明。
限托福、多益等具公信力測驗機構
日前有業者表示,送件時的語言能力證明符合規定,但後續案件卻暫緩。觀光署官員當時說明,因越南外館反映,有學生面談表現與其取得的語言能力證明(居家線上考試)不符,將再依駐外館處建議調整。
觀光署上週更新外國實習生的規範問答集,依外交部建議,從今年3月1日起,縮小英文語言能力測驗的範圍,僅限托福(TOEFL)、多益(TOEIC)、雅思(IELTS)、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以及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Cambridge Linguaskill Business)等具公信力測驗機構所開立的語言能力證明。
觀光署也另外說明,如果是在今年2月28日以前,檢附如EFSET、TOEFLITPT等居家線上考試語言證明文件者,沒有充分證據顯示是由他人代考的情況下,觀光署仍然會核發實習許可函。
但是否核發實習簽證仍屬駐外館處職權,若外館審查認為外國學生的華語或英語能力未達合理水準,或相關語言證明未經當地國政府採認,可能就不會核發簽證。因此觀光署建議在辦理簽證之前仍要取得前述具有公信力的語言能力測驗證明,以便順利取得實習簽證。
失聯等情況必須2小時內通報
此外,觀光署也新增明定實習生發生行蹤不明、重大事故的通報程序及後續處理,如果發生行蹤不明、重大事故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實習單位應該在事發2小時內通報觀光署及內政部移民署(依觀光署通報表),觀光署將會通知領務局註銷簽證,並廢止實習許可。
未如實通報,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觀光署可以限制3個月到2年內不受理該單位的實習申請。另外,如果同一所學校的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行蹤不明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情形累計達3人者,觀光署也會通知領務局及旅館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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