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隨著農曆年節的來臨,台中地區雇主面臨人力需求激增的挑戰。根據最新的勞工法規,雇主在聘僱外籍移工時必須遵循「問、查、照」的程序,確保所有相關證件齊全且有效。若未經許可就聘用外國人,將面臨高額罰鍰甚至刑事責任,這對於急需人手的商家而言,無疑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環久實務觀察
在我們處理的案例中,有一家台中零售商在年末急於增加人手,卻忽略了對外籍移工的聘用程序。該商家在沒有獲得勞動部的許可下,直接讓外籍人士協助搬運年貨,結果在查核中被罰款15萬元。這讓他們深刻認識到遵循法規的重要性,並開始重視與我們這類台中外勞仲介機構的合作,以確保未來聘用過程的合法性。
雇主行動建議
- 在聘僱外籍移工前,務必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並獲得批准。
- 確認所有外籍員工的證件是否有效,包括居留證和工作許可。
- 在聘用過程中,落實「問、查、照」的程序,並保存相關證件的照片作為存證。
- 定期檢視人力資源管理的合規性,避免因為疏忽而遭受罰款。
容易踩到的雷
- 常見的錯誤是認為短期聘用不需要遵循法規,這樣的想法會導致重大法律風險。
-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對外籍員工的身份查證不夠嚴謹,未能確認其工作許可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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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1月29日報導】隨著農曆新年將至,各大年貨大街紛紛開跑。面對年節商機,不少批發與零售業者為了因應龐大的備貨及賣場人力需求,紛紛加派人手或僱用臨時工協助,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年節期間雖求才孔急,雇主仍應善盡查證義務,遵守《就業服務法》規定,並落實「問、查、照」程序,避免違法受罰,得不償失。
依過往裁處案例,年節期間常見的違法樣態,多為雇主未經許可,即讓外國人從事搬補貨、包裝、陳列或是清潔等工作。勞動局特別強調,雇主千萬不可認為「只是短期幫忙一下」就放行,依就服法規定,雇主欲聘僱外國人,原則上須向勞動部申請並獲許可後始可聘僱。
雇主聘僱新住民或外籍學生,雇主無須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但仍應落實證件查驗責任。勞動局說明,雇主應先「問」明來台身分,再「查」驗相關證件正本,聘用新住民須查驗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謄本等文件,外籍學生則應檢視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函,確認其已取得有效工作許可且仍具在學身分。完成查驗後,並應拍「照」存證,以備查核。
就服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即便外國人是「無償付出勞力」或「義務幫忙」,仍可能構成違反同法第44條「非法容留」規定。一旦經查獲未經許可聘僱或非法容留,雇主將處以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高額罰鍰;若5年內再犯,雇主更將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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