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最近立法院通過的《住宅法》修正案,對於台中地區的雇主來說,將產生深遠的影響。特別是針對新婚家庭的社宅優先配租,將可能導致更多的外籍移工和家庭看護需求增長。雇主若能掌握這一政策變化,適時調整人力配置及外勞引進策略,將有助於提升雇主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環久實務觀察
在我們處理的案例中,有一位台中製造業雇主因為政策變動,面臨人力短缺的困境。他們原本依賴本地勞工,但因社宅政策使得許多潛在的外籍移工選擇了社宅,導致雇主在招募上遇到挑戰。最終,透過我們的協助,雇主成功引進了數名合適的外籍移工,並依據新政策調整了其人力配置,從而在生產上恢復了效率。
雇主行動建議
- 密切關注社宅政策的變動,並評估其對外籍移工需求的影響。
- 考慮與專業的台中外勞仲介合作,提升引進外籍移工的效率。
- 定期檢討人力資源配置,確保符合市場需求及政策導向。
- 與外籍看護及移工保持良好的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及期望。
容易踩到的雷
雇主常見的錯誤之一是忽視社宅政策對人力資源的影響,導致人力配置不當。另一些雇主則在選擇仲介時未進行充分調查,結果引進的移工不符合實際需求,造成額外的管理成本。
───
📞 需要諮詢台中外勞仲介、家庭看護或移工相關問題?歡迎聯繫環久國際機構,30 年實務經驗為您把關。
───
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1月30日報導】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重點包括社宅應提供20%比率的婚育宅,並明定各年度興辦社宅中,包租代管以50%為原則。此外也要求主管機關建立全國統一的社宅申請登記平臺、定期蒐集並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租金價格資訊,並且規範補助包租案出租人不得少於代管案2.5倍。
三讀修正第4條,增訂社宅提供至少20%出租予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婚育家庭,不過申請婚育家庭數量未達保留比率者,賸餘部分不在此限。並規定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以未成子女人數較多者優先承租。
立院也三讀修正第18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全國統一之申請登記平臺,供符合第25條第1項資格之人登記,經申請人同意者並得自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介接其家庭成員之戶政、財稅及社會福利個人資料。
主管機關應就前項資料定期統計分析,將其供給區位、戶數需求、房型配比及所需公共設施,作為將來擬訂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之依據,並於主管機關之網站公開之。全國登記平臺可介接地方的社宅登記平臺。
增訂第19條之1則明定,興辦社會住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代管以達50%為原則,並優先轉租弱勢身分者。另增訂第20條之1,辦理都市計畫新訂、擴大或通盤檢討時,應衡酌當地人口發展及居住狀況,會商地方評估社宅使用需求,劃設社宅用地。
針對朝野未達共識部分,通過國民黨及民眾黨所提第47條再修正動議,要求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布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型態及屋齡區分之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並以中位數及分位數之方式呈現。第52條再修正動議則規定,補助包租案出租人金額不少於代管案之2.5倍。
針對修正第47條明定優先運用租金補貼、包租代管案件資料,依住宅型態及屋齡定期公布租金中位數資訊,內政部表示與2024年中起定期發布的租金統計作法一致,惟要求公布每坪租金價格部分,因現行租金補貼案件中,分租套、雅房比例偏高,實際面積資料之提供、認定及核實,涉及地方政府執行實務,尚須與相關專家學者、公會團體及縣市政府研議申請規範等事宜,須審慎處理,方能實質促進租賃住宅市場資訊透明與健全發展,而不造成地方縣市政府第一線執行同仁的嚴重負擔。
※ 資料來源與審閱
本文依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之法規與函釋整理,由環久國際機構實務團隊審閱。環久創立於 1992 年,為政府合法立案、勞動部評鑑 A 級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深耕外籍人力引進與在台管理逾 30 年。
法規如有修正,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個案情形歡迎來電 04-2262-3868 由專人為您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