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歲免巴氏量表聘看護|環久申請完整指南

重點解讀

根據新修訂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自2023年8月1日起,80歲以上長者及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者在聘用外籍家庭看護時免需巴氏量表的評估。這一政策的實施,大幅簡化了申請程序,讓更多家庭能夠迅速獲得所需的照護服務,特別是對於台中地區的雇主來說,這意味著可以更靈活地安排看護人力,及時滿足家庭需求。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類似案例時,曾有一位台中雇主因其母親年事已高,對於申請外籍看護工感到焦慮。當政策改變後,該雇主得知無需再進行醫療評估,於是迅速準備相關文件,最終成功聘用一位合適的看護工,解決了家庭照護的燃眉之急。這一案例充分顯示了政策變化帶來的便利,讓雇主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所需的支援。

雇主行動建議

  • 確認被看護者是否符合新規定的年齡及健康條件。
  • 準備好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便迅速進入申請流程。
  • 與台中外勞仲介保持良好溝通,及時了解最新的法規及申請流程。
  • 考慮家庭看護的需求,提前規劃看護工的工作安排及相關培訓。

容易踩到的雷

  • 未提前確認被看護者是否符合免評估的條件,導致申請過程延誤。
  • 忽略了與仲介的溝通,錯過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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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引言:80 歲以上長者,現在申請外籍看護真的更簡單了

家裡長輩年紀越大,子女最擔心的不只是病情,還有那張卡住申請的「巴氏量表」。多年來,雇主一到我們環久諮詢,第一句話幾乎都是:「我爸媽看起來還行,但體力一年不如一年,醫院願不願意開(巴氏量表)我們也不知道。」

這個困擾,從新制上路後已經有了明確答案。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條文於 114 年 8 月 1 日生效,新增開放被看護者年齡滿 80 歲以上、或 70 歲至 79 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本文整理環久實務角度的完整指南。

一、新制重點:80 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上路

1.1 法源與適用對象

依勞動力發展署「八十歲免評聘看護移工 8/1 上路 相關問答及懶人包一次看」公告(114-08-12 發布),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後,新增兩類被看護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

  1. 年齡滿 80 歲以上
  2. 70 歲至 79 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

過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必須前往指定醫療機構,由醫師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依分數判斷是否符合資格。新制上路後,符合上述兩類條件者,直接持身分證明文件即可進入申請流程,不必再到醫院掛號評估。

1.2 為什麼是 80 歲與 70 歲癌症二期

依勞動部新聞稿,修法討論時與衛福部、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共同研商,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單一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為主軸」,因此先以 80 歲長者及高齡罹癌中重期患者作為全面免評的優先對象。實際上,「80 歲以上高齡者多元免評核准 2.3 萬人,占全部多元免評核准人數 7 成以上」(勞動部 113-06-09 新聞稿),這個方向呼應了真實的家庭照顧需求。

二、兩條免評路徑:80 歲新制 vs. 既有多元免評

不少雇主來電問:「我爸已 82 歲,是用新制還是用多元免評?」這裡先把兩條路徑說清楚。

2.1 80 歲新制免評(114/8/1 起)

適用:被看護者滿 80 歲以上、或 70-79 歲癌症二期以上。
好處:免巴氏量表、免特定病症診斷、免長照服務紀錄,只需身分證明文件。
流程:登入「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進行國內求才登記,於長照中心完成國內求才推介 60 日內,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

2.2 既有多元免評(112/10/13 起)

依勞動部新聞稿,多元免評共有三類適用對象:

  1. 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 6 個月以上
  2. 輕度失智症(鬆綁為只要 1 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
  3. 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已擴大至 14 項,含重度呼吸障礙、中度吞嚥障礙等)

好處:年齡不限。若家中長輩未滿 80 歲、未罹癌,但已長期使用長照服務或有失智診斷,仍可走這條路徑。

環久建議的選擇邏輯

長輩已滿 80 歲,毫無例外走新制最快;80 歲以下、且已有長照或失智診斷紀錄,走多元免評;都不符合,才回到傳統巴氏量表評估流程。

三、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

3.1 國內求才登記(不可省略)

被看護者依規定免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者,應登入「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進行國內求才登記。這一步是法定程序,目的是落實「先讓本國勞工有機會應徵」的就業服務法精神。實務上多會由長照中心或仲介協助雇主填寫,並完成推介紀錄。

3.2 招募許可函申請

被看護者於長照中心完成國內求才推介 60 日內,經由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此階段需備齊:身分證明文件、被看護者身分證、雇主與被看護者親屬關係證明等。直接聘僱由直聘中心受理;仲介聘僱由仲介公司協助送件。

3.3 入境與工作許可

招募許可函取得後,辦理引進手續,包含母國體檢、簽證、入境健檢、簽約、申請工作許可函等步驟。一般從遞件到外籍看護工抵台,視來源國而異,需預留充裕作業時間。

四、重症優先承接機制

新制不只是「免評」,勞動部同時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配套。依公告,為降低修法對重症家庭衝擊,勞動部與衛福部建立「國內求才雙軌機制」、「重症優先承接」等措施,並列出重症家庭六個優先措施,保障原本就需要看護的重症家庭,不會因為「80 歲免評者大量湧入」而被卡在排隊。

實務上,家中若有插管、長期臥床、失能等級高的重症長輩,仍應如實提供現有醫療評估紀錄,而非為了快而硬走「80 歲免評」路線,因為重症家庭走重症路線在承接、轉換、遞補上反而有優先權。

五、環久實務觀點

依累積多年實務經驗,新制上路後我們觀察到幾個重點。

第一,「免評」不等於「免文件」。 80 歲新制雖免巴氏量表,但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親屬關係、雇主資格等文件依然要齊備。實務上,最常卡關的不是醫療文件,而是親屬同住或扶養事實的證明。建議雇主在申請前先準備好戶籍謄本、健保眷屬紀錄等。

第二,國內求才推介 60 日期限要嚴守。 我們處理過數件因雇主延誤、未在期限內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的案例,導致整個推介紀錄失效、必須重做。長照中心一旦排上推介,雇主就要開始倒數 60 天。

第三,「80 歲免評」不影響日後權利。 部分雇主擔心走免評路線會限制長照補助。依長照政策,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家庭仍可使用部分長照服務,包括交通接送、輔具補助;外籍看護工返國或請假期間,亦可申請喘息服務。免巴氏量表只是進入聘僱的門檻變寬,不會剝奪後續長照銜接的權利。

常見問題(FAQ)

Q1:80 歲新制和多元免評可以同時用嗎?

不能「同時用」,但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路徑。若被看護者已滿 80 歲,建議直接走新制,免提供長照或失智診斷;若 78 歲且有長照紀錄,則走多元免評。

Q2:80 歲長輩看起來身體還很硬朗,也可以申請嗎?

依新制法條,年齡滿 80 歲為唯一條件,不再額外檢視失能程度。實務上長輩即使生活能自理,只要年滿 80,就符合資格。是否真的需要聘僱看護,由家庭自行評估。

Q3:70 歲到 79 歲的長輩,一定要癌症才能免評嗎?

依新制,70-79 歲免評僅限癌症二期以上。其他疾病(例如中風後遺症、失智、巴金森氏症)需循傳統巴氏量表或多元免評路徑。

Q4:免評後不再需要去醫院,是不是省下評估費?

是。依勞動部公告,傳統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費用約 1,500 元;採多元免評或新制免評者,「不用額外花費,只要以既有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紀錄證明文件、失智症等特定病症診斷證明或中重度特定身障證明就能認定免評」。80 歲新制更是連既有證明都不必。

Q5:請仲介辦理,仲介會主動知道我能用免評嗎?

正常情況下會。但建議您主動向仲介確認被看護者年齡、是否符合新制或多元免評。雇主自己掌握資訊,能避免被誤導走多餘的醫療評估。

Q6:新制上路後,等待外籍看護的時間會縮短嗎?

申請進入流程的時間縮短了(不必排巴氏量表預約),但境外引進實際抵台時間仍受來源國配額、簽證、體檢等流程影響。建議雇主提早規劃。

環久實務建議

  • 長輩接近 80 歲:建議先觀察是否有長照、失智診斷可走多元免評;若皆無,等滿 80 直接走新制更省事。
  • 文件先備好:身分證、戶籍謄本、健保眷屬、親屬關係證明,請提早整理。
  • 國內求才推介 60 日內必須遞件,建議與仲介或直聘中心同步排程。
  • 評估「直接聘僱」或「仲介聘僱」:直接聘僱省仲介費,但所有流程自辦;仲介聘僱費用較高,但流程、語言、後續管理皆代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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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八十歲免評聘看護移工 8/1 上路 相關問答及懶人包一次看(114-08-12):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s=18134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聘僱外籍看護已超過一半以上免用巴氏量表 跨部會持續檢討多元免評適用範圍(113-06-09):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16612
–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 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元免評方式問答集(1966 長照專區):https://1966.gov.tw/LTC/cp-6443-7649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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