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 人力仲介 環久國際機構的專業觀點:
- 司法通譯需求上升,強調「合格與可追溯」的人才配置:報告指出現行司法通譯制度分散、預算不足且待遇偏低,導致通譯品質與保障不穩定。對於企業在進行移工引進或聘用跨語言人員時,建議優先選擇可提供透明培訓、資格審核與案件紀錄的台中外勞仲介,降低溝通落差與合規風險。
- 制度分散與缺乏事後檢核,仲介應建立內部品質控管機制:文中提到翻譯正確性在現場難以確知、也缺乏事後檢核機制。企業若要長期使用如外籍看護等照護人力,應要求台中人力仲介提供語言能力評估、服務前說明流程、以及異常處理與再評估機制,確保溝通品質能被管理與改善。
- 中立性與適格性需更清楚的標準,選擇具風險控管能力的合作夥伴:報告指出目前對不適格通譯的汰除橫向聯繫不足,且仲介/親友等是否適任多由個案判斷。企業在挑選環久國際機構這類仲介時,建議把「人員適格性審查」、「角色與中立性界線」、「可落地的替補與回覆機制」納入合作條款,提升整體風險管理。
— 以下為詳細新聞摘要 —
- 國家人權委員會發布《平等近用司法-台灣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指出在臺外僑居留人數突破百萬後,因更多不同語言文化當事人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司法通譯需求同步增加。
- 報告認為現行通譯制度高度分散、預算編列不足,且通譯人員待遇偏低、保障不足;建議訂定專法整合各機關,建立國家級通譯服務機制。
- 在制度設計方面,通譯規範與名冊多以機關需求建立,而非以當事人與關係人為核心;訴訟文書翻譯多在當事人提出後提供,且缺乏事後檢核機制。
- 汰除不適格通譯人員的橫向聯繫不足,目前僅移民署與警政署間會相互通知;中立性是否涉及仲介、親友或其他角色,則多由法官或檢察官依個案判斷。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4月29日報導】在臺外僑居留人數去年已突破百萬人,有更多不同語言文化的當事人可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對通譯的需求也隨之增加。國家人權委員會29日發布《平等近用司法-台灣司法通譯與指定辯護制度》專案報告,指出現行通譯制度分散、預算編列不足,對通譯人員的待遇偏低,也缺乏保障,建議應訂定專法整合各機關,建立國家級通譯服務機制。
人權會副主委紀惠容說明,此次報告是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研究司法通譯及強制辯護制度,是否可以確保被告獲得公平審判。針對司法通譯制度部分,研究範圍包括刑案發生、偵查階段一直到審判與執行階段。
機關各自設通譯規範、人員造冊
人權會委員王麗珍進一步指出,語言理解是程序正義的起點,但目前制度仍高度分散。目前各機關對於通譯各自規範或甚至沒有規範,通譯資料庫或名冊是從機關需求的角度建立,並非提供當事人與關係人。
訴訟文書的翻譯本,主要是當事人提出才會提供;翻譯是否正確現場難以確知,也並無事後檢核機制,檢核也相當困難,只能依靠具結書、偽證罪或法院的通譯倫理規範以及錄音錄影等手段。
而針對不適格通譯人員的汰除,目前僅移民署和警政署之間會相互通知,其餘機關並未建立橫向聯繫機制。針對中立性問題,雖然訪談可知目前較少請仲介擔任臨時通譯,但包括移工仲介、親友、執法人員等是否適合擔任,目前僅由賴檢察官或法官依個案情形自行判斷。
包含移工在內的外國人持續增加,相關案件成長快速,但各機關每年預算卻不足額編列通譯費用,須從其他經費勻支,比如從2020-2024年間,各法院編列近7千8百萬元預算,執行超出預算額接近8千4百萬元,或如警政機關不足的經費,由勞動部補助。此外矯正機關更未曾編列通譯費用,僅依靠志工、宗教團體等。
各機關提供給通譯人員的酬金支給標準不一,整體而言酬金偏低;除了報酬偏低,實務上也面臨長時間、高風險、心理壓力較高、權益保障不足的工作環境。
預算編列不足 報酬保障偏低
為保障被告的充分防禦權,人權會建議整合各機關規範,制定通譯專法,並建立國家級通譯服務機制,或至少授權專責機構辦理(訓練、檢定與評鑑),建立認證組織。
希望統整各階段資源,按照需求實際足額、穩定編列預算;人權會也建議強化通譯人員保障,包括建立分類支給標準,將酬金制度化,給予社會保險、職災保險等。
人權會也建議透過語音辨識系統提供輔助,並且建議修改《刑事訴訟法》擴大強制辯護適用範圍,將語言不通者也納入,使其能透過辯護人引入通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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