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此次《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的修正,將政府負擔比例提高到60%,有效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並擴大適用範圍,讓更多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勞工能夠參與。對於在台中地區雇用外籍移工的雇主來說,這是提升農業勞動力穩定性的重要措施,雇主可透過這一政策改善工作環境,吸引更多優質的外籍勞工加入,進而提升生產效益。
環久實務觀察
在我們處理的案例中,有一家農業合作社在引進外籍移工後,因未能及時了解相關的退休儲金政策,導致雇主和移工間的信任度下降。當我們協助他們重新整合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後,他們開始重視移工的權益,並宣導農民退休儲金的相關知識,結果不僅提高了工作滿意度,也穩定了外籍勞工的流動性。
雇主行動建議
- 定期檢視與更新外籍移工的相關法律規範,確保合規經營。
- 舉辦培訓,讓所有雇主與移工了解農民退休儲金的優勢與申請流程。
- 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定期收集移工反饋,提升工作環境的滿意度。
- 考慮與專業的台中外勞仲介合作,以獲取最新的行業資訊與建議。
容易踩到的雷
- 忽視最新的法律變動,導致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或罰款。
- 未能妥善溝通退休儲金政策,可能會引發外籍移工的不滿與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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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7月2日報導】農業部7月2日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在調整政府與農民提繳負擔比例部分,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生效,及早減輕農民提繳負擔,在新規定公告施行前多扣繳的金額,將於8月陸續進行退費作業。有關擴大農民退休儲金制度適用對象部分,則自8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進行各項準備作業。
農業部表示,本次修法除降低現有參加農民退休儲金農民的提繳負擔外,也將退休保障擴及更多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鼓勵留農、穩定從農,建構更完善的農民退休保障體系。
保障不變 提高政府負擔比率
農業部說明,農民退休儲金制度自110年開辦,原本由政府及農民各負擔50%,這次修法調整政府與農民提繳比例,在不影響農民退休保障水準下,將農民負擔比例降至40%、政府負擔比例提高至60%,降低農民每月自付金額。為使農民及早受惠,行政院核定該項修正追溯自115年元月起生效。
另外,此次修法亦擴大制度適用對象,新增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勞保、國保農、漁民,其農業經營具一定規模以上並以農為業,且未由雇主提繳職業退休金者,可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使過去未能參加農保而無法加入農民退休儲金制度者,也能逐步累積退休儲金,享有退休保障。
擴大農退儲金對象 8/1可申請
農業部指出,考量新增適用對象涉及資格審查、申辦程序、資訊系統建置及跨機關行政作業等配套措施,經行政院核定從8月1日起施行,以利各項準備工作周延完成。
農業部提醒,現已參加農民退休儲金制度且符合資格者,自115年1月1日起,即適用新的提繳負擔比例,施行日期公布前多扣繳的金額,預計於8月間辦理退費作業。
至於新增的農退儲金適用對象,農、漁民自8月1日起可依規定向農、漁會提出申請。農業部將配合施行日期完成相關行政作業,並透過各級農、漁會加強宣導,協助符合資格農漁民順利加入農民退休儲金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