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家庭看護工的主要關卡有三道:確認被看護者資格(可能免評)、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並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再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與聘僱許可。時程方面,依勞動部公告,線上申請案件在文件齊備且雇主與外國人皆符合資格條件時,自系統收件次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書面申請則為收件次日起 12 個工作日,且書面申請僅限天災或資訊系統無法使用時採用。環久國際機構(許可證號 1066)諮詢專線 04-2262-3868。
重點解讀
根據最新的家庭看護工申請流程指南,台中雇主必須了解雇主與被看護者之間的親屬關係要求以及聘僱資格的時效性。這對於正在尋找台中外勞仲介的雇主尤為重要,因為錯過申請時限或不符合親屬要求可能導致無法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影響到照顧需求的滿足,進而造成家庭的困擾。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曾遇到一位雇主因為不清楚聘僱資格的時限,導致申請延誤,最終無法如期接收外籍看護。該雇主急於滿足家庭成員的照顧需求,但因未能提前6個月申請,錯失了機會。我們協助其重新規劃申請流程,並提供了針對性建議,最終成功引進合適的看護工,解決了雇主的燃眉之急。
雇主行動建議
- 確認雇主與被看護者之間的親屬關係,確保符合申請條件。
- 提前6個月規劃申請流程,避免因為時間不足而影響聘僱計劃。
- 定期查詢最新的相關法規與公告,保持對流程的敏感度。
- 選擇可靠的台中人力仲介,尋求專業的建議與協助。
容易踩到的雷
- 常見的錯誤是低估了申請所需的時間,導致未能及時完成所有程序。
- 有些雇主未能清楚了解親屬關係的定義,申請時出現不符合的情況,浪費了不必要的時間和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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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家庭看護工申請流程完整指南|環久 30 年實務整理
引言:為什麼要先把流程搞懂
很多家庭第一次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時都很慌。家屬常開口就問:「我爸需要 24 小時照顧,可以馬上申請嗎?」實際上這件事牽涉勞動部、衛福部、長照中心、指定醫院、移民署等多個機關,每一關都有自己的審查順序與時效。環久把現行制度梳理一次,並把實務上最常踩到的雷一併講清楚,協助家屬不要白跑、不要過件失效。
一、申請前必懂的兩個前提
1.1 雇主與被看護者必須有「親屬關係」
依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公告,雇主與被看護者應具備下列關係之一:配偶、直系血親(父母子女、祖孫)、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兄弟姊妹、伯叔姑姪、舅姨甥)、繼父母繼子女或配偶之父母繼父母、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配偶、繼祖父母與孫子女或其配偶。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屬,或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由無親屬關係者擔任雇主,或以被看護者本人為雇主(需指定具行為能力人代為履行)。
1.2 取得「聘僱資格」的時點,決定整個案子走不走得動
依直聘中心公告:初次聘僱(第一次辦理或名下無外國人者)應於預定招募外國人前 6 個月內取得聘僱資格;繼續聘僱(名下已有外國人者)應於聘僱期滿前 4 至 5 個月內取得聘僱資格。太早會失效、太晚來不及銜接,建議先估算外勞需報到時間,再倒推送件。
二、被看護者資格:六種申請途徑
依直聘中心公告,符合下列任一項即可:
1.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持有地方政府社政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勞動部公告特定項目者。可不經醫院評估,直接向長照中心辦理推介。
2. 衛福部指定醫院專業評估:由指定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符合:年齡未滿 80 歲(巴氏量表未滿 35 分);滿 80 歲未滿 85 歲(巴氏量表 60 分以下);滿 85 歲以上(巴氏量表上僅一項失能,如 95 分)。
3. 長照服務連續使用 6 個月以上:為衛福部長照服務對象,使用居家、日間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 6 個月以上者。
4. 特定病症診斷: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符合公告特定病症及病況之一者。
5. 一年內曾受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被看護者一年內曾受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照顧者。
6. 80 歲以上免醫療評估(115/8/1 新制):依勞動部 114/7/28 新聞稿,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修正條文新增 80 歲以上,或 70 至 79 歲患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醫療評估。80 歲以上僅持身分證明文件者,需先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辦理國內求才至少 7 日。
三、五步驟申請流程
步驟 1:確認雇主與被看護者資格
逐一比對前述條件,必要時諮詢長照中心或專業仲介。
步驟 2:填具「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送長照中心
依直聘中心公告,需特別填寫雇主姓名與可聯絡電話以利後續聯繫。被看護者為 80 歲以上且僅持身分證者,另登入台灣就業通「移工業務/80 歲以上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國內招募求才」專區辦理國內求才。
步驟 3:長照中心國內推介
長照中心優先媒合本國照顧服務員,並提供長照資源與本國照服員聘僱獎助補助辦法。媒合不成才會主動遞件至勞動部審查。
步驟 4:取得聘僱資格後,向直聘中心申請招募許可函
依直聘中心公告,初次聘僱申請「11 初次招募許可函」;繼續聘僱申請「12 重新招募許可函(勾選聘僱期滿)」。
步驟 5:勞動契約驗證、辦理來臺簽證、引進、入境健檢、聘僱許可
這幾個階段都有對應書表、時程與費用,請與承辦單位逐步確認。
四、最容易踩雷的三條時效規則
4.1 醫療評估效期 1 年:依直聘中心特別提醒,醫療評估有效期為醫療團隊評估日起 1 年內,務必於效期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否則需重新開立診斷書。
4.2 長照中心推介後 60 日內須遞件:被看護者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或依規定免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者,應於長照中心完成國內求才推介 60 日內經由直聘中心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
4.3 初次/繼續聘僱時點:6 個月/4 至 5 個月時點若錯過,會直接影響續聘銜接。
五、115/8/1 新制:重症家庭的「優先」分流
依勞動部 114/7/28 新聞稿,因應 80 歲免評上路,預估新增約 10 萬人申請,恐衝擊現有約 19.7 萬戶重症家庭。勞動部與衛福部推動六大配套:「跨部會合作建立『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自免評申請、審查許可、引進移工至聘僱管理,檢附『重症』證明,將『優先』審查處理」。
具體包括:重症案件原則 1 日完成本國照服員推介,一般案件則為 7 日;擴大多元免評資格新增 3 對象(不分齡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過去 1 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需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第一線行政人力增加 188 人;擴編 11.8 億預算協助重症家庭渡過照顧空窗期。
對申請家屬有兩個實務意義:若家中長輩屬重症(全癱、癌症四期、近一年曾聘僱看護工),備妥證明可走「優先」通道明顯縮短等待;80 歲以上健康/亞健康長輩雖門檻降低,但要先走 7 日國內求才,且申請量大幅增加,一般案件審理時程可能拉長,建議盡早啟動。
六、環久 30 年實務觀點:常見退件原因
環久累積多年實務經驗,最常造成退補或失效的反而不是「條件不符」這種大問題,而是以下幾類小事:時點計算錯誤(醫療評估 1 年效期、推介後 60 日內須遞件這兩個時點沒抓好,整份要重來);文件姓名、印章、住址前後不一致(雇主姓名、被看護者姓名、戶籍地址只要一個字不同,就可能被要求補件,建議全程以戶籍謄本為準);親屬關係證明不完整(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繼父母繼子女這類關係,戶籍謄本可能要調好幾份才能拼齊);聘僱許可函到期未及時銜接續聘(許多家庭看到「期滿通知」才開始準備,常已來不及)。
七、常見問題(FAQ)
Q1:父親 82 歲身體還算硬朗,能直接申請外籍看護嗎?
依 115/8/1 新制,年滿 80 歲者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申請。但若僅持身分證明文件,需先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辦理國內求才至少 7 日。實務上申請量大、審理時間可能拉長,建議盡早啟動。
Q2:媽媽剛拿到失智症診斷,需要做巴氏量表嗎?
不一定。依直聘中心公告,被看護者「使用居家、日間或家庭托顧服務連續達 6 個月以上」或「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符合公告特定病症及病況之一者」均可免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建議先諮詢醫師與長照中心,看走哪一條最快。
Q3:醫療評估診斷書效期多久?過了怎麼辦?
依直聘中心特別提醒,醫療評估效期為醫療團隊評估日起 1 年內,須於效期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函申請。逾期需重新開立診斷書,並重走長照中心推介流程。
Q4:什麼情況可以申請「優先」審查?
依勞動部 114/7/28 新聞稿,符合「重症」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不分齡癌症第四期以上、過去 1 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等)的案件,將獲優先審查。一般資格案件則依案件量依序處理。
Q5:聘僱期滿要怎麼接著申請續聘?
依直聘中心公告,繼續聘僱者應於聘僱期滿前 4 至 5 個月內取得聘僱資格,並向直聘中心申請「12 重新招募許可函(勾選聘僱期滿)」。建議在契約屆滿前半年就先排程相關文件。
八、環久實務建議
- 醫療評估診斷書一拿到,當週就跟長照中心預約遞件,避免效期倒數壓力。
- 雇主姓名、被看護者姓名、地址全程以戶籍謄本為準,跨文件保持一致。
- 將「聘僱期滿前 6 個月」記在家庭行事曆並設提醒。
- 若家中長輩屬重症,事先備妥證明,依新制走「優先」分流通道。
- 對流程有不確定,可撥 1955 免付費專線或 (02) 6613-0811 諮詢直聘中心。
環久聯絡資訊
環久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號:1066
勞動部評鑑 A 級認證|30 年實務經驗
諮詢專線:04-2262-3868|LINE@:@frc3052d
服務範圍: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全區
資料來源:
– 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家庭看護工申請流程:https://dhsc.wda.gov.tw/Industry?MenuId=fea6ae19-627e-4418-8662-bc2b2e85977d
– 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首頁公告專區:https://dhsc.wda.gov.tw/
– 勞動部新聞稿|八十歲免評聘看護移工 8/1 上路(114/7/28):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1743/post
環久國際機構|外籍人力專業觀點 旗艦深度文 #fw001
※ 免責聲明
本文由 AI 協助蒐集與整理,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或申辦建議。法規以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最新公告為準;實際申辦請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洽專業人員確認。
常見問題
申請外籍看護要等多久?
依勞動部公告,線上申請在文件齊備、雇主與外國人均符合資格條件的情況下,自系統收件次日起 7 個工作日審核完成;書面申請為收件次日起 12 個工作日。實際引進時程另需加上媒合與入境作業。
書面申請跟線上申請可以自己選嗎?
不行。書面申請僅限地震、颱風等天災或資訊系統無法使用時才允許採用,一般情況一律線上申辦。
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照服員要多久?
依勞動部說明,持醫療或失能證明者向所在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重症案件原則 1 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一般案件為 7 日。
年滿 80 歲只帶身分證明,流程有什麼不同?
需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刊登求才資訊,辦理國內求才至少 7 日,與持醫療或失能證明者走長照中心推介的路徑不同。
拿到診斷證明書後多久要送件?
符合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條件者,應於照管中心完成推介日起 60 日內送勞動部申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本身效期為 1 年。
重症家庭有優先處理嗎?
有。勞動部推動「輕重分流重症優先」制度,自免評申請、審查許可到引進移工,檢附重症證明者優先審查處理,一般申請案則依案量依序處理。
重症家庭想承接國內移工有什麼協助?
依勞動部說明,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順位列為最優先,並開放跨業別承接,移工於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