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流影響戶外作業安全 雇主應落實防寒措施 未依法做好低溫防護 最高處30萬元罰鍰

重點解讀

近期寒流來襲,勞動部提醒雇主必須落實低溫防護措施,以避免對勞工健康造成影響。根據法規規定,未依規定提供必要的防寒措施,雇主將面臨3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對於在台中地區的雇主而言,這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對外籍移工及家庭看護的基本保障,確保他們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至關重要。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一個台中製造業客戶的案例時,發現他們在寒流來臨前未提前準備防寒措施,導致幾名外籍移工出現健康問題,最終雇主不得不支付罰款與醫療費用。通過與客戶的深入溝通,我們協助他們設計了針對低溫作業的安全計畫,並有效提升了勞工的健康意識,這不僅減少了法律風險,也增強了勞工的工作滿意度。

雇主行動建議

  • 建立低溫作業安全管理計畫,定期監測氣象變化。
  • 提供必要的防寒設備,如取暖設施和防寒衣物。
  • 調整戶外作業時間,盡量避免在極端低溫時段安排工作。
  • 加強對勞工健康狀況的評估,特別是有慢性疾病的勞工。

容易踩到的雷

  • 忽視氣象預報,未提前做好防寒準備。
  • 對外籍移工的健康狀況評估不夠重視,可能導致職業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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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6日報導】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報,2月6日晚間起至9日凌晨受強烈大陸冷氣團或寒流南下,天氣明顯轉冷,各地氣溫將下探10度左右,勞動部職安署提醒,勞工於戶外從事作業,雇主應留意低溫帶來的風險,務必提前做好防寒準備,違法者將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低溫作業可能引發的健康風險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另依同法第2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雇主應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 評估及控制等安全衛生事項。
職安署表示,在低溫環境作業,可能引發凍瘡、感冒、流感、增加慢性呼吸道及促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為避免低溫帶來的危害,雇主應適時採取以下的管理措施:
1.提供適當保暖設施或裝備:戶外或寒冷環境之工作場所提供避寒休息區,並備置取暖設施,如暖風機、電熱毯等;勞工應穿著防寒衣物、防風手套、防寒鞋及帽子等,確保身體各部位的保暖。
2.適當調整作業時間:避免於清晨、夜間等氣溫較低時安排戶外作業,或縮短寒冷環境中的作業時間,並增加休息頻率。
3.健康狀況評估:持續監測勞工健康狀況,尤其是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或其他慢性疾病的勞工,應特別注意其身體狀況。
4.補充熱量與水分:使作業勞工多喝熱飲及適當補充熱量,保持身體溫暖與活力,避免低溫環境下出現體溫下降的情況。
5.留意身體訊號:勞工如出現持續發抖、四肢冰冷、意識模糊等低溫症狀,應立即向雇主或主管反映,並尋求醫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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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參考職安署健康指引

職安署提醒雇主,對於長時間從事戶外作業之勞工,尤其是營造工程、運輸、食品外送及農、林、漁業等作業,務必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相關預防應變措施可參考職安署發布的「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以避免寒冷天氣造成勞工健康的危害。
職安署指出,雇主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之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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