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解讀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提醒台中雇主,利用「工讀」取代身心障礙者的正式就業,勢必會影響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品牌形象。這不僅可能違反勞動法規,更會削弱對身心障礙者的支持與融入。雇主在引進外籍移工或家庭看護時,應特別謹慎,確保符合勞動法規,避免因為形式上合規而忽視了實質的職業發展與技能培養。
環久實務觀察
我們在處理台中地區的外籍看護引進時,經常遇到雇主對於雇用身心障礙者的觀念不夠清晰。一位客戶曾將一名身心障礙學生當作臨時工,但隨著監察院調查的深入,雇主開始認識到這樣的做法不僅無法提供真正的職業發展,還可能面臨法律風險。最終,我們協助他們調整策略,將該名學生轉為正式員工,並提供必要的職場輔導,使其能適應工作環境。
雇主行動建議
- 確保了解身心障礙者的法律定義及相關雇用規範,避免形式上的合規。
- 建立明確的職位描述與職業發展計畫,讓身心障礙者能在企業內部有成長空間。
- 定期檢討與評估雇用政策,確保符合監察院與勞動部的最新規範。
- 加強與人力仲介的溝通,確保所有外籍移工的雇用程序透明且合規。
容易踩到的雷
一個常見的錯誤是將身心障礙者僅視為「補足名額」,而忽略其潛力與需求。這樣的心態不僅無法促進他們的職業發展,還可能對企業信譽造成損害。此外,雇主也常忽視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必要的職場適應措施,導致工作環境不友善,進一步影響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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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始新聞內容: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5月25日報導】監察院近日通過「定額進用案」調查報告,指出部分科技企業以「校園代表」模式招募仍在學的身心障礙學生,並將其列入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名額,恐使企業以形式上符合法定進用比例,取代真正提供正式就業機會,進而弱化定額進用制度促進身心障礙者實質就業的政策目的。
監察院調查發現,某科技企業近3年自全國63所大專校院招募身心障礙學生擔任「校園代表」,112年至114年間共計517人。部分學生僅領取最低工資,並加入勞健保,工作內容多為校園推廣與行政協助,與一般企業內部正式職場工作仍有明顯差異。
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企業願意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工讀與職場體驗,值得肯定,但身心障礙定額進用的目的是期待企業真正提供核心職場,提供可長期發展、可累積能力、具升遷可能性的正式工作機會。
監察院調查指出,目前勞動部對「校園代表」是否符合定額進用精神,尚缺乏完整統計與查核機制;而教育部也未建立相關評估指引,以了解此類模式是否影響學生職涯認知與未來職場適應。因此,監察院要求兩部會共同檢討制度設計,明確區分「教育輔導」與「正式就業」界線,並研議建立「實習轉正」、「畢業後銜接就業」及企業支持等配套機制,讓校園代表制度真正成為身心障礙學生進入正式職場的橋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