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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薪資明細表怎麼做?要不要簽收?法定保存5年

薪資明細表的法源是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66條,不是勞基法第23條;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的雇主一樣要提供中外文對照的薪資明細表並保存5年,簽收不是法定強制要求,由雇主自行決定是否留存證據,製造業移工雇主則還要同時適用勞基法第23條的工資清冊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