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說想換雇主?先看法定事由,轉換期 60 天起算
外籍看護說想換雇主,雇主可以不同意嗎?聘僱期間內的轉換須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9條四款法定事由,期滿轉換則要在屆滿前2至4個月辦理。本文整理法定事由、轉換登記文件、60日轉換作業期間與照顧空窗的長照銜接。
外籍看護說想換雇主,雇主可以不同意嗎?聘僱期間內的轉換須符合就業服務法第59條四款法定事由,期滿轉換則要在屆滿前2至4個月辦理。本文整理法定事由、轉換登記文件、60日轉換作業期間與照顧空窗的長照銜接。
被照顧者過世或住進機構,外籍看護不必立刻離境。雇主應於3日內書面通報三個機關,移工依就服法第59條可進入60日轉換程序;就業安定費算到廢止聘僱許可前1日。本文整理各關卡天數、罰則與空窗期長照銜接。
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沒有勞基法第38條的七天特別休假,年假與未休折現依勞動契約約定;適用勞基法的移工則有法定特休,年度終結未休雇主應發給工資,舉證責任在雇主。
外勞仲介費不是一筆總價。收費標準按「向誰收」分兩邊:雇主端可收登記費、介紹費與每年2,000元服務費;家庭看護工等移工端只列服務費,第1年每月上限1,800元且不得預收。超收依法可處10至20倍罰鍰。
最低工資調漲,家庭看護工的薪水要跟著調嗎?關鍵在於適不適用勞動基準法。適用勞基法者一體適用最低工資;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工資依契約約定,但契約金額必須全額給付且不得片面變更。附投保級距連動與書面留存 SOP。